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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游客注意事项:
1.散客拼团:散拼团收客10人均发团,如不到10人本公司将于出发前3天(不含出发当天)通知游客,游客可选择延期出发、更改线路出行,或退回团款;
2、出团通知书:我社将在出团提前2天发放出团通知书,出团前一天告知香港、澳门地接社的接待信息;
3、酒店分房: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香港和澳门均不挂牌星级;团体旅游中,我社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原则上同性别一间房,夫妻只有不影响用房总数可安排一间房;若出现单男单女,轮流拆夫妻或安排加床;领队以加床为主,请团员务必配合领队做好房间分配工作,不愿组合者请自付房差);
4、儿童报名须知:21周岁以下为儿童,是否占床,请在报名时确认;
5、机票:航班以实际出票为准,以上行程均使用团体票,不得签退和更改,一经确认出票若取消机位将收取全额损失;
6、游客取消:如游客因个人原因取消,在准确名单没有进航空公司系统占位前,游客须在出团前(不含出发当日)7个工作天通知我社,我社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理,若已出机票,因所出机票为团队机票,机票全额损失,并且我社根据港澳当地具体情况可能会收取相应的房间损失。
7、行程调整: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如进入旅游旺季时,计划中的团队行程可能会由于当地众多的展会、节日等而做出略微变更,请游客见谅,行程变更我们会及时做出通知!
8、不可抗拒因素:因不可抗拒之客观原因和非我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取消,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调整线路价格和出团日期,或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9、意见反馈单:行程结束后务必在当地签署团队意见表;如有投诉,以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为准,请游客认真填写;
10、离团:在团队进行中,如临时游客退团或自愿放弃景点或改变住宿与用餐标准等费用恕不退还任何费用;如离团请写离团保证书给领队,保证离团后一切责任自负;
11、退货:如在境外行程中安排的购物店内之商品,必须于购买日起14天内提出退货,在扣除相关的手续后,可获百分百退货。有关货品必须没有损坏、包装完整、附有收据正本,并且没有因使用而导致的损耗。如果货品有产生损耗或刮花,由店铺按照实际情况处理。超出14天不予办理!手表属特殊商品,如有磨损,概不退换!请慎重购买!
12、港澳签注:自2008年8月1日起,所有进港澳的团都必须具备香港和澳门二地签注,如没有澳门签注不能进澳门,如因签注问题不能入境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客人自理!
13、提醒怀孕期间的女性游客、老人、体弱者、慢性病患者,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慎行!
14、如第一天航班时间为下午航班则第一天午餐不用且费用不退。
15、请出发前根据旅游地天气情况,准备适宜的衣物,鞋子,雨具等,依照个人习惯带适量常用药品、护肤用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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